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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小课堂 | 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巡视被处罚

北京市住建委 安居北京
2024-08-22


张经理,你看这些记录,最近你单位对深基坑的安全巡视明显不足。深基坑属于危大工程,安全巡视更是重中之重,需要专人每天进行巡视。危大工程往往涉及高风险、高技术的施工作业,如果管理不到位,很容易出现如坠落、坍塌等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所以日常管理更需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质量规范。

我单位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今后我们一定严格遵守安全管理措施,按时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按照规定指派专人每天对危大工程进行安全巡视,确保危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案件回顾

某施工现场基坑为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自开挖之日起,该施工现场的基坑支护专业分包施工单位对基坑的安全巡视的频率为1次/7天,不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50497-2019)4.3.1条的规定。





该行为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处理处罚结果

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


给予该单位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给予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依据本市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单位记1分、主管人员记1分。

未按规定对基坑支护进行安全巡视,基坑支护结构的安全状态受影响的程度得不到及时、全面的反映,有可能导致基坑安全事故。

1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附件2第一条的规定,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

3

基坑工程施工和使用期内,每天均应由专人进行巡视检查。



危大工程事故的预防措施

危大工程,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做好以下措施,避免发生危大工程事故:


一、前期保障

一是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二是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三是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三、现场安全管理

一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二是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三是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

四是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工程的风险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建立施工监测、安全巡视

以及应急机制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危大工程进行施工监测和安全巡视,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在发生突发情况时能迅速响应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人员和财产的伤害。



供稿部门:执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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